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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野生動物世界:因人臉識別被告上法庭
發布時間:2019-11-09
現如今,人臉識別的應用正越來越廣泛,刷刷臉,就可以輕松購物、乘火車,不少人覺得省時又方便。不過,最近杭州市民郭先生一紙訴狀將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告上法庭,原因就是人臉識別系統,這起被稱為“中國人臉識別第一案”究竟是怎么回事呢?
浙江杭州:人臉識別技術被訴法院
杭州市民郭先生花1360元購買了野生動物世界的年卡,按照規定,可以通過驗證卡和指紋入園,不限次數。但是今年10月份,野生動物園將檢票系統進行了升級,需要通過人臉識別才能入園,未注冊人臉識別的用戶將無法進入。郭先生認為人臉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存在安全風險,所以沒有進行注冊,可這樣一來,他辦理的年卡就不能再入園了。
對此,杭州野生動物世界解釋是,此次推出人臉識別,主要就是為游客著想,可以提升游客入園的效率,是推行“智慧旅游”的一個舉措。
浙江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品牌管理經理袁曉琴表示,如果有個別人不接受這樣的入園方式,那可以給一個備選方案,就是拿著他的身份證和年卡,我們進行一個人工核驗,這樣可以入園。
對此,郭先生對媒體表示,收集面部特征等個人生物識別信息,由政府部門提出,出于公共利益考慮尚可以接受,但休閑娛樂場所也這樣做,安全性和隱私性都讓人擔憂,一旦泄露、非法提供或者濫用將極易危害消費者人身和財產安全,況且,在入園方式上,他也不想成為“特例”。
同時,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29條規定,收集、使用消費者信息,應當遵循合法、正當、必要的原則,明示收集、使用信息的目的、方式和范圍,并經原告同意。郭先生認為,此前,動物世界并沒有盡到告知的義務,于是他向杭州富陽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。
相關部門應組織專家學者,對人臉識別技術在現實運用中的安全隱患、隱私風險等予以評估,建立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;探討相應監管制度甚至立法,規范人臉識別的信息采集與運用程序、隱私邊界。比如,哪些領域可運用人臉識別、哪些不能運用,該如何保障公眾的知情權、選擇權、同意權與信息安全,若有信息泄露如何懲處與應對……期待“人臉識別第一案”成為亂象終結者,破開監管堅冰,推動相關政策出臺。